(1)依據和標準
1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;
2、環境保護部《關于印發〈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綱要(2010-2020)〉的通知》;
3、中共中央國務院《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》;
4、國務院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;
5、環境保護部《大氣 PM2.5網格化監測點位布設技術指南(試行)(征求意見稿)》;
6、環境保護部《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(試行)》;
7、衛生部行業標準 WS/T206-2001《公共場所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(PM10)測定方法-光散射法》。
(2)系統功能
通過智慧環保網格化監測與決策支持系統,可以實現精確測量,精準分析,精準查詢。包括:
l 科學布點,全面監測:結合經濟、人口、交通、工業等行業發展情況,智能化、科學合理地規劃新建空氣質量監測站。布點方案節省項目投資,避免過度布點資源浪費,又可實現科學精準數據采集;
l 數據互聯共享:系統可同時向區、市、省、國家環保業務部門和多級、多個環境監控中心轉發原始數據,提供與其他政府部門、市、省、國家級環境質量監測系統、環境質量聯網系統等各類監測系統標準接口,實現不同監測系統之間數據交換、互聯共享。
l 污染源分析:采用大數據技術,利用專業的空氣質量模型系統,動態的分析污染的形成、傳輸、擴散的情況,定量分析污染的成因和變化。
l 預警預報:遇到設備異常或當前監測超標,自動向相關聯系人發送報警信息,精確給出具體的超標數值、超標時間、超標排放量、超標排放介質量,為強化監理工作提供翔實可靠的依據,利用最權威的數值預報和統計預報模型,按照空氣質量變化的規律和趨勢,科學合理的分析和預測推演未來10天的空氣質量變化,判斷環境空氣污染造成的影響氛圍;
l 污染評價與質量日報:依據數據有效性規定、AQI評價技術規范、數據倒掛修約規定等進行數據審核、審核處理,做出各子站的空氣質量數據評價,利用監測結果向公眾發布環境空氣質量日報、預報和定期的質量報告,加強公眾的監督作用。
l 決策支持:采用大數據技術,科學確定不同類型污染源的年、季、月污染物對污染程度的貢獻率;對不同地區、不同時段、不同氣象條件下采取的減排調控政策、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定量分析評估,并指導行業、企業根據評估結果和既定的減排目標,以最小的減排代價達到最優的治污效果,提高減排調控措施的可持久性。
采用網格化數據傳輸,定點監控,全局分析,實現不同區域,不同功能點位,不同時間段的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統計與對比,發現污染源變化規律,定位污染最嚴重區域和時間段,為環境執法和決策提供及時有效保障。
(3)產品優勢
1.在較小的體積內實現了多種因子測量,且使用抱桿方式安裝,市區內可使用路燈燈桿進行安裝,對安裝場地要求少。
2.滿足野外作業需求,具有防風、防雨、防塵等功能,滿足IP65 防護等級。
3.可自由設定采集時間間隔,并可 1 分鐘-24 小時采集間隔任意設定。
4.電源具有防反接、抗脈沖群、防雷、防靜電等保護措施。
5.顯示方式可選配LED 顯示屏顯示,方便客戶現場分析數據。
6.系統采用模塊化設計,方便功能擴展、屏蔽或接入其他傳感器。
7.采用GPRS通信技術傳輸方式,可將數據信息傳輸至指定的氣象服務器,實現數據的遠程控制和傳輸。
8.集成GPRS通信技術,實時監測大氣環境數據,實時傳輸數據,實時監控設備 運行狀態(GPRS輸出)
9.采用32位高速處理核心芯片
10.采用全球定位系統,實時跟蹤設備(GPRS輸出)